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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怀涛律师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,就中建投信托双重违约一事发表观点

2017年10月25日 【返回上一页

 

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 万佳丽



以信托财产为自己牟利,并利用受托人地位赚取不当利益,中建投信托被浙江银监局处以70万元罚单。这也是今年单笔处罚金额最高的一单。


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认为,中建投信托此次行为既违反了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(以信托财产为自己牟利),又违反了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(利用受托人地位赚取不当利益)。“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70万元,符合法律规定,处罚程度合理。”

赚取不当利益


单从罚单上看,还无从得知中建投违规所为何事。


浙江银监局处罚依据来自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第五条、第四十七条;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二十一条、第四十六条;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四条、第六十条。


从处罚的事由和法律依据来看,某信托公司风险管理部人士推测,很可能是违规收取财务顾问费。“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,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,特别是融资类的业务,信托公司只能收取信托报酬,不得收取除信托报酬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。有的信托公司为了提前实现信托报酬,会以财务顾问费的形式提前收进来,这是违规的。”


他解释,信托报酬只能按季度收取,不能提前收取,如果以财务顾问费形式则可以提前收取。比如1年期项目,信托报酬1千万,每季度只能收取250万,如果将信托报酬换成财务顾问费,则可以一次性提前收取1千万。


对上述猜测,中建投信托公司没有给与正面回应,公司相关负责人向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表示,公司尊重监管层做出的处罚决定,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全员合规经营、稳健发展。


据悉,中建投信托上半年已经在合规方面做完了调整,并将合规严格落实到各个业务条线,做到每块细分业务都有对应的合规人员,更好地防范业务运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。“在业务上,顺应行业变化,积极拓展创新业务,比如消费信托、标品信托、慈善信托也正在布局当中。” 中建投信托上述负责人表示。

监管趋严


中建投信托此次收到的罚单虽然是今年来处罚金额最大的一张,但却不是今年来第一张。


在中建投信托之前,厦门信托、中江信托、北方信托、华鑫信托和国通信托(作出处罚时为方正东亚信托)5家信托共计收到8张地方银监局的罚单,处罚金额达到315万元。


其中中建投信托是今年收到单笔罚单处罚金额最高的。今年5月26日,北方信托一次性收到天津银监局开出的4张罚单,累计处罚金额达80万,也是近三年来被集中处罚次数最多的信托公司。记者发现,处罚原因各不相同,包括“证券信托结构化比例超过监管部门规定上限”、“关联交易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”、“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”以及“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批准提前履职”。

值得注意的是,“监管统计数据重大错报漏报”、“绩效考评制度以及绩效薪酬发放不符合监管规定”“存在经营决策不审慎、信息披露不到位的违规行为”、“管理运用信托财产、信息披露违反监管规定”以及“违规以信托财产为自己牟利、利用受托人地位赚取不当利益”等违规事项在今年的罚单中也出现过。


某信托公司董秘表示,今年以来,随着监管环境日渐收紧,明显感觉到监管层对信托公司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了。比如,一些信托公司“双录”稍有不规范,都不同程度地被罚款了。


银监会日前发布的《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》,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专区录音录像。《暂行规定》中明确要求,信托公司参照执行。


监管层也不断下发新规,规范行业发展。


《信托登记管理办法》9月1日起正式实施,完善行业信息披露,提升监管力度,对信托业发展和监管具有积极意义。


今年年初,《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标志着停摆多年的监管评级重新启动。这一套监管评级体系为信托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一种对标参照,能够引导信托公司向着监管导向的方向发展。


根据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2016年68家信托公司综合实力排名情况显示,中建投信托综合实力排名第33位,较2015年略微上升。


2016年数据显示,中建投信托净利润85156.27万元,行业排名第28位;营业收入171165.36万元,行业排名第23位;信托业务收入130772.42万元,行业排名第17位;信托资产11,600,348.95万元,行业排名第56位;固有净资产577,885.71万元,行业排名第32位;注册资本16.66亿元,排名第47。